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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日期:113-05-28

一、緊密行政國安合作,精準研判風險威脅
我國國土安全應變機制採行政、國安雙軌一體制,強化違常事件情資通報與應處,行政體系辦理相關應變整備,國安體系進行情資蒐報及威脅評估,由國家安全局負責情勢綜合研判,並參與重大人為危安事件或恐怖攻擊應變編組。


二、啟動聯合應變機制,視況提升應變層級
遇有違常事件情資、預警訊息或發生國土安全事件,即時由主管機關啟動應變計畫,成立緊急應變小組,或依情勢需要提升應變層級,成立應變中心進行查處及緊急應變,結合中央與地方共同應對,進行情蒐、警戒、防堵、搜捕行動及後續復原工作。


三、關鍵基礎設施依規應處,防止事件擴大
CI核心功能受損、遭受重大人為危安事件或恐怖攻擊時,除依「國土安全緊急通報作業規定」進行通報外,應依CI防護計畫立即啟動應變機制,辦理搶修、復原、持續營運等工作,並由支援機關配合進行救援、救護及疏散等作業,以防止事件擴大,確保營運韌性及安全。

  • 資料來源: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