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防—阻絕境外威脅,防範境內風險
(ㄧ) 強化情資取得與分析:
1.國際方面:與歐盟及美國等重要盟邦建立聯繫管道,情資分享,掌握全球最新動態,並協調各單位加強與國際間反恐情報交流與經驗分享。 2.國內方面:協調國安單位深化情報作為,加強預警能力。相關單位接獲有關恐怖活動及重大人為危安情資時,必須彼此通報,協調整合,加速應變處置效能。
(二)強化管制及阻絕措施:
藉「國土安全政策會報」及相關協調會議,督導移民署強化邊境管制;經濟部、財政部關務署、內政部、衛生福利部等加強各種恐怖攻擊可資利用的物資管制;法務部、金管會等阻斷恐怖組織資金來源等。
(三)推動「IHR指定港埠核心能力計畫」:
配合WHO推動IHR (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),召集中央相關部會並整合公、私跨部門及各港埠駐港單位共同參與,要求從港埠源頭管控生物、食品、化學、人畜共通疾病、核輻射等所有可能造成疾病國際傳播之公共衛生危害,已完成二期計畫,含括七個港埠,可涵蓋我國九成五以上之入、出國旅客數及貨物吞吐量,並已通過國際專家認證。